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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 

 前女友盜刷買「套」 他氣炸怒想提告

鄉民中心/綜合報導

情侶分手後,當初一起使用的東西,總是難以分清楚。近日就有網友的前女友,疑似分手時沒有歸還由網友名字辦理的「商家會員卡」,持卡到店家消費被他發現,而且購買商品還是「保險套」,讓他相當憤怒將此事PO網,並詢問其他網友「該不該向前女友提告」引發熱議。

▲男網友氣憤前女友分手,還盜用卡片點數。(圖/翻攝自抱怨公社)

對此網友們看後紛紛表示:「不告她,她就不知道痛,給她痛個夠」,「才幾塊錢!不要浪費時間」。不過也有網友開玩笑表示:「岡本…可見很小」、「其實她想讓你知道!她過得很好」、「綠燈俠是你」、「今日你最慘」。

事實上原PO的前女友行為已構成「盜用」,只要原PO可以證明會員卡是他本人持有,就可向對方提出「侵占」。至於前女友使用會員卡內的點數或金額確實,原PO也可以提出證明,點數由本人產生,亦可提出「民事賠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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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生發者人教臺頭料對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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